一、案情簡介:
雷某,女,湖北人,現居住重慶某地,因涉嫌
非法出售發票罪于2016年4月被重慶市公安局某區分局刑事拘留。雷某與他人共同出售發票,涉案金額共計一百余萬元。
二、律師辯護:
2016年4月,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接受雷某家屬委托后,智豪律師多次前往
看守所會見雷某,向雷某了解案件的具體情況。并向偵查機關遞交
取保候審申請書,首次取保候審因案件正在偵查,發票金額尚在審計等原因不予取保。后在案件偵查終結前辯護律師再次向偵查機關申請取保候審,并提交相關品格證據,證明雷某無社會危害性。偵查機關在審查后同意對雷某取保候審。
三、案件結果:
經研究,偵察機關同意智豪律師意見,認為雷某無社會危害性,決定龍某于2016年4月X日取保候審,當日釋放。
四、關聯法律法規:
《刑法》第二百零九條:“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非法出售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規定處罰。
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是西南地區首家刑案專業化律師事務所,團隊旗下匯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師、法學專家、博士等人才為確保辦案質量,智豪律師作為首家向社會公開承諾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師專業團隊集體討論,共同制定團隊辯護代理方案——“集體智慧、團隊資源”,結合刑事領域積累的廣泛深厚的社會關系資源及刑事辯護的實戰經驗,“為生命辯護、為自由吶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