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皮擦,在考場上經??梢?,并沒有什么稀奇。但在2017年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時,安徽省淮南師范附屬小學考場里一塊小小的橡皮擦,竟然內嵌了電子設備,成了連通考場內外的作弊工具。
近日,淮南市山南警方從一塊橡皮擦入手,成功揪出一個地跨江蘇、安徽、山東三省的特大組織考試作弊的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10人,查獲作案電子設備百余件。
一、案發經過
1、小小橡皮擦難道內有文章?
2017年11月18日上午,淮南市公安局山南分局xx路派出所民警在2017年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淮師附小考點巡考時,發現一名女生頻頻盯著一塊橡皮擦。
民警感覺到異常,便上前查看,驚訝地發現這塊“橡皮擦”其實是一個偽裝塑料盒,在底部裝有一塊顯示屏!
2、抽絲剝繭挖出高價利益鏈
民警詢問后得知,該女生是江蘇省鎮江市XX藥房的員工步某。但是至于為什么要來到數百里外的淮南市參加考試,步某不愿吐露半字。隨后,民警發現其隨身攜帶有一張淮南某賓館的房卡,便立即趕往該賓館,將與步某同行、正準備退房的8名鎮江人控制。
經偵查發現,包括步某在內的9人多半是鎮江市XX藥房的員工,為首的謝某是XX藥房老板。2017年6月,謝某在鎮江市AA教育咨詢有限公司詢問執業藥師相關資格考試問題時,負責接待謝某的陳老師稱可以“包過”,需要費用6萬元。
正為通過考試苦惱的謝某瞬間覺得自己找到了一條捷徑,他立即聯系了自己的員工和親屬,共有9人與該培訓機構簽訂了協議,并預交了定金。“他們沒有給我們培訓,到了考試前一周才給我們發準考證,讓我們到淮南考試。”謝某說。
根據掌握的線索,民警立即趕往江蘇省鎮江市。經過蹲守,抓獲與謝某9人簽訂協議的AA公司負責人陳某等人,并順藤摸瓜,查清了這一犯罪團伙的關系網。
據辦案民警介紹,該團伙涉及鎮江、南京、蕪湖、徐州等地6家教育培訓機構,謝某等9人被這些機構教育層層轉包出去,賺取價格差。這些犯罪嫌疑人中,多為教育機構負責人,目前1人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9人被
取保候審。
二、回顧大考作弊事件:
不禁讓人聯想到前段時間火遍國內的泰國電影《天才槍手》,劇中智商爆表的女主角把答案印在鉛筆上,賣給考生從中牟取暴利。劇中作弊考生的緊張和刺激足夠讓觀眾腎上腺飆升,可以稱考場《碟中諜》。
這部電影也是根據現實案例改編,事件原型是2014年亞洲地區國家舉行的SAT考試作弊事件:有些考試培訓機構派人到美國本土參加考試,記準題目,或者非法偷拍收集試題后,以真題為噓頭進行招生,以此牟利。事件被曝光后,監察機構經過調查確認,取消了本次作弊的考生成績,該事件不僅改寫了亞洲多個國家無數考生的命運,更是引發了激烈的社會討論。
作弊事件頻發,一方面是考生對成績的渴望,另一方面是教育培訓機構或個人被暴利所驅動,供給和需求一連結,就生成了一個違法的利益鏈。
每一次的作弊事件的發生,都會引發對考試制度的熱議和對現行處罰力度的熱議。
三、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 【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代替考試罪】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刑九》不僅規定考試作弊行為本身要受到刑罰處罰,還將組織作弊、幫助作弊的行為入刑,這意味著只要為作弊者提供幫助,都將構成犯罪,并且對此類犯罪行為最高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懲罰力度明顯比之前提升。
對于在作弊手段中常見的替考行為,根據《刑九》的規定:“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即替考中的替考人和被替考人均構成犯罪,都要受到刑罰處罰。而受到刑事處罰的人也會遭受開除公職或解除勞動合同等行政、民事活動領域中的不利后果。
四、相關作弊類案件判決
1、何某犯組織考試作弊罪一審判決書
何某因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于2016年8月15日被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分局抓獲,2016年8月29日被xx縣公安機刑事拘留,同年9月22日xx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次日被執行逮捕。
安徽省xx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何某犯組織考試作弊罪,于2017年1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訴。
經審理查明:2016年何某自張某處購買高考作弊器材,再通過互聯網銷售。2016年3、4月份,何某將從張某處購得的作弊器材轉賣并郵寄給蔣某,教蔣某操作該電子設備,共收取費用2000元。
本院認為,被告人何某銷售考試作弊電子設備用于他人高考作弊,其行為已構成組織考試作弊罪。
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鑒于被告人何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屬于罪責相對較輕的主犯,且何某自愿認罪,故可酌情從輕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何某犯組織考試作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四千元。
2、翟某、曹某犯組織考試作弊一審刑事判決書
被告人翟某、曹某因涉嫌犯組織考試作弊罪于2016年6月7日被X某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3日被逮捕。
山東省X某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翟某、曹某犯組織考試作弊罪,于2016年11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訴。
經審理查明,2016年5月至6月期間,被告人翟某、曹某為謀取非法利益,與張某(另案處理)聯系后,張某承諾其二人每聯系一名使用作弊器參加高考的學生即給予二人3000元的提成。2016年5月以來,被告人翟某、曹某以全科2萬元的價格分別向X某一中、X某三中、X某第一私立高中、X某三桐中學、X某武校共計37名高考考生提供作弊器以傳送高考答案,共計收取70余萬元。
2016年6月6日即高考前日,被告人翟某、曹某被公安民警抓獲歸案,均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根據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五十二條、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翟某犯組織考試作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二、被告人曹某犯組織考試作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結語
考試不能弄虛作假,人的生命和健康更是如此,來不得半點含糊。在考取職業醫師這樣性命攸關的職稱考試時作弊,不僅是對法制的蔑視和褻瀆,更是對患者生命和健康的嚴重不負責任。天道酬勤人,害人終害己,從《刑九》提高對作弊者的懲罰力度就可以看出,國家倡導并一以貫之的誠信,勤勞等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與公平、平等等五千年文化的法制精神,都是我們在考試這場競賽中必須遵守的游戲規則。那些企圖不勞而獲者、企圖非法獲利者應當及時打消考試作弊的念頭,如果他們一再漠視法制對類似不法者敲響的警鐘,最終必將掉入自己挖出的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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